【南京理工大学】2019年夏季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
发布时间:2019-04-17 11:39:17 浏览次数:137 来源:未知
各教学点:
2019年夏季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工作即将进行,各单位要充分重视并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:凡符合学位申报条件的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(含自考生)均可申报(申报条件:见附件一)。
二、申报者须提供以下材料:
1.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学位申请表一份(见附件二)。申请表上教学点的意见须由教学点签署意见,并加盖公章。
2. 《学士学位申报汇总表》(见附件三)。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各一份。
(1)《学士学位申报汇总表》填写要求(见附件四)。
(2)电子材料文件命名要求:
教学点申报:以教学点名称命名,例如:张家港学位申报;
学生个人申报:以学生姓名,例如:06国贸张三。
(3)纸质申报材料要求:各教学站、点(或学生个人申报的)须将《学士学位申报汇总表》内容打印出来并仔细核对,学生本人、教学点审核者必须在打印稿上签名确认无误,教学点加盖公章。
3. 自2007年起国家实行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制度,因此,学位证书上照片的采集、冲印等工作由学校完成。
4. 学位申请费65元/人。各教学点统一收齐后汇款至农行账户继续教育学院徐小军老师收。
5. 获得过英语四、六级证书者,须提供四、六级证书原件、复印件、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(请将四六级证书复印件、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位申请表装订在一起,并按照学位申请表、四六级证书复印件、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的顺序装订)。
三、申报时间:2019年4月22日—4月26日(节假日除外)
四、其它事项:
1. 《学士学位申报汇总表》必须按照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上登记的学号,按顺序填写(学号、身份证号必须准确无误,由于学号、身份证号填写失误造成的学位申报未成的个人或教学点责任自负)。
2. 当年跟班进修,后取得正式学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,请各教学点务必通知学生及时申报,并在学位推荐表上注明原所在班级、专业和取得正式学籍的时间。
3. 联系人:薛娜、徐小军, 电话:025—84315281。
附件1 学士学位授予条件.doc
附件2 南京理工大学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.doc
附件3 学位申报数据汇总表模板.xls
附件4 学士学位申报汇总表填表要求.doc
2019年夏季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工作即将进行,各单位要充分重视并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:凡符合学位申报条件的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(含自考生)均可申报(申报条件:见附件一)。
二、申报者须提供以下材料:
1.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学位申请表一份(见附件二)。申请表上教学点的意见须由教学点签署意见,并加盖公章。
2. 《学士学位申报汇总表》(见附件三)。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各一份。
(1)《学士学位申报汇总表》填写要求(见附件四)。
(2)电子材料文件命名要求:
教学点申报:以教学点名称命名,例如:张家港学位申报;
学生个人申报:以学生姓名,例如:06国贸张三。
(3)纸质申报材料要求:各教学站、点(或学生个人申报的)须将《学士学位申报汇总表》内容打印出来并仔细核对,学生本人、教学点审核者必须在打印稿上签名确认无误,教学点加盖公章。
3. 自2007年起国家实行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制度,因此,学位证书上照片的采集、冲印等工作由学校完成。
4. 学位申请费65元/人。各教学点统一收齐后汇款至农行账户继续教育学院徐小军老师收。
5. 获得过英语四、六级证书者,须提供四、六级证书原件、复印件、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(请将四六级证书复印件、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位申请表装订在一起,并按照学位申请表、四六级证书复印件、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的顺序装订)。
三、申报时间:2019年4月22日—4月26日(节假日除外)
四、其它事项:
1. 《学士学位申报汇总表》必须按照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上登记的学号,按顺序填写(学号、身份证号必须准确无误,由于学号、身份证号填写失误造成的学位申报未成的个人或教学点责任自负)。
2. 当年跟班进修,后取得正式学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,请各教学点务必通知学生及时申报,并在学位推荐表上注明原所在班级、专业和取得正式学籍的时间。
3. 联系人:薛娜、徐小军, 电话:025—84315281。
附件1 学士学位授予条件.doc
附件2 南京理工大学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.doc
附件3 学位申报数据汇总表模板.xls
附件4 学士学位申报汇总表填表要求.doc
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二○一九年四月十五日
二○一九年四月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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